『一座建築至少有兩個生命,一個是創造者為它想像出來的生命,一個是人在其中生活出來的,而這兩者截然不同。』………..雷姆 庫哈斯 Ren Koolhas
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在全世界各地開始興起的都市建設,也大約都到了老舊需要更新的階段,而對於都市更新這一議題似乎在世界各地不同的城市中開始以相當不同的路程發展。
第一種是由公共主導大區域的區段徵收再都市重劃分區(Urban Re-Zoning),創造出一個新的都市區域達到都市機能的重新分配。而再縮小一點規模,在都市中以局部面積的社區更新 (Urban Commune Renewal),以公共或是信託機構所主導,例如廣為熟知的東京六本木之丘(面積109,000平方米)或是東京中城(面積102,000平方米),中型區域以重新規劃道路動線及全區配置的方式,產生出新的公園綠地與公共設施,創造出區內的新型經濟活動與就業。而再更小一點範圍的更新,是原有街廓內的建築物更新((Urban Building Renewal),如台灣大部分的都更,但對於都市的公共設施或是公園綠地並沒有任何的增加效果,這類的都市更新,嚴格說來應該只能算是建築更新,並沒有達到真正都市公共空間更新的效果。
而如果再再更小一點的模式則是都市優化(Urban Gentrification)、或有稱高檔化、仕紳化,將都市公共空間像是徒步區、綠地的優化設計,來達成公共環境升級的效果,以地景的改造來改變城市公共空間的老化現象,這是歐美老舊城市中常被採用的策略,在城市中創造商業徒步區、古蹟景觀區、大型公園的再造、河川的再造、高架橋的再造,帶動周邊商業活動及環境價值的提升而產生都市重建契機,如首爾清溪川、曼徹斯特舊運河、紐約HIgh Line等。而一套完整的都市優化不只涉及地景改造,還包含都市策略定位,找尋區內大型基地介入公共建築達到拉動產業的效果,因不涉及私人地役權其實是城市中公共部門最容易直接介入的都市更新方式,也是最容易直接達到都市公共空間提升的效果。
而再再再將規模縮得更小,則是這種稱為 URS(Urban Regeneration Station)的單點模式,透過在老舊都市中的單點空間,置入文化活動帶動周邊文化與商業的模式,以文化的力量推動城市的質變,不是靠大型的興建工程,而是較為隱性在文化上的經營,緩慢而幽微,透過民間微小的文化力量來慢慢累積出動能。不過這樣做好像也是以把更新的責任轉移到民間的做法,要那些沒有資源的民間文化單位來帶動那麼大的城市更新,光是浪漫地想像文化力量的偉大,這些每三年要評議簽約一次的空間據點,靠這些文化團體的單打苦鬥,這些每一個URS都是在極度缺乏資源的狀況下經營著。這裏要看的倒不是有什麼偉大的建築,而是這些文化理想,以及如何以最少的資源變出魔術般的文化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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