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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最後留存的基本

『簡單的營造、清晰的構成以及單純的材料,即能生發出最原初的美。』........ 密斯 范德羅 Mies van der Rohe

什麼是建築的基本?什麼是建築中無論風格如何演變,都必定會留存的基本?

這個問題或許可以從勒·柯比意談起,當勒·柯比意1931年所設計的薩伏耶別墅,並在《走向新建築》宣言中提出了「新建築五點」,分別是底層挑空、自由平面、自由立面、水平窗帶及屋頂花園,而在薩伏耶別墅一案中,柯比意以連續的斜坡道貫穿建築,也創造出建築漫步道(architecture promenade)的概念,斜坡道替代樓梯所產生關於建築中的動線觀與時間觀,斜坡動線所創造的連續感,解決了因樓板隔斷造成的流動隔層,產生出流動的空間與連續的時間關係,『時間動線』是建築中最重要的一個基本。

當現代主義建築以簡約、沒有裝飾的建築風格,從1926年德國包浩斯學校之後,在強調功能及理性下,在思想上屏除一切的裝飾,以form follow function 型隨機能做為信仰,譴責一切裝飾的存在,因此建築得以回歸到『空間』的本質創作上。空間是關於『量體』 Volume的創造,而量體指的是關於內部的空間的而非外部的,是內部的那個『空』的大小、幾何、空間形式,而無關外部體積、造型這件事。建築從外部性的形式關注,回歸到內部性的空間量體創造,無論形式風格如何演變,無論是應用前衛工具的數位建築、拓樸建築、非線性建築、參數建築等,『空間量體』是建築中另一個不變的基本元素。

無論古典或是現代建築,從古典教堂玫瑰窗的神聖光影到現代玻璃穹頂的明亮光影,光一直是建築中的重要角色,光一直是歷代建築師的主要設計對象。路易斯·康在1955年出版的《Order and Form》 中,開始以光作為建築焦點,設計出了後續一系列以光影為主題的建築物。而柯比意晚年最後的設計作品如 Church in Firminy ,在他過世後(1965)按照他生前的手稿直到2006才興建完成,當中更是充滿著對於光的各種樣態的實驗,在白天的不同時間中流瀉著光河與光點塵星,完成的實踐了建築是光的容器這樣一句話,在他晚年將光視為是建築中最永恆的創造,建築中最基本的元素。

動線、量體、光 這三個要素,是建築的基本,這三者互相影響,建築設計上這三個基本不是各別獨立的存在,而是關於如何融合這三個要素的設計,建築的歷史一直都是這些設計基本的累積演變。材料、結構、構築只是表現這三個基本的介質而已,因此最終動線、量體、光這三個基本才是建築根本的主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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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探究的不是那些具有決定性的事物,而是他們將造成的影響,不是那些被記憶或被紀念的行動慶典,而是他們留下的痕跡。不是為了研究事件本身,而是了解事件如何在時間之流中如何被建構,.....總之,不是死後復活、不是重建、甚至不是再現、而是一種”再記憶“。是記憶不是回憶,是現在對於過去的全盤操作與支配』。 …… 皮耶 諾哈 Pierre Nora 法國歷史學家 《記憶所繫之處lieu de mémoire》 法國歷史學家 皮耶 諾哈(Pierre Nora)在《記憶所繫之處》lieu de mémoire一書中曾述:『我們探究的不是那些具有決定性的事物,而是他們將造成的影響,不是那些被記憶或被紀念的行動慶典,而是他們留下的痕跡。不是為了研究事件本身,而是了解事件如何在時間之流中如何被建構,.....總之,不是死後復活、不是重建、甚至不是再現、而是一種”再記憶“。是記憶不是回憶,是現在對於過去的全盤操作與支配』。 記憶或是再記憶的建築, 雖然會是這些物質實體與非物質效力的總合,但實際上建築在記憶一事上所能做的卻極其困乏,魂縈夢繫關鍵最終還是回到建築中的文學這件事來了,既然是“再記憶”必然會是現下的創造,而非已經過去了的回憶,若建築無法提供再記憶的機制、活動背景或生活場域,創造出給當下人群的意義。當代對於舊有歷史建築不是採靜止保留的古物觀點,而是帶入更多當下活動使其再生利用,但對於建築中的再記憶這件事,關於建築對應文學與歷史的形式上,在再記憶這件事上,仍舊留有一個極大的縫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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