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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景與自然

『首先要展現自然,其次,要慎重地掩飾或隱藏邊界表現出自由,盡可能地減少人造與藝術品的干擾。』......胡福萊 雷普頓 Humphry Repton1752-1818,《景觀園藝理論與實踐觀察》18世紀偉大的英國景觀設計師


台灣公共公園的地景設計,一向是偏向過度的人造,著重設計形式與幾何人造物的堆砌,在幾何創造上的著墨多於在自然一詞上的探究,而與優美自然差距甚大,那什麼是地景中關於自然的設計思考?

公園是18世紀在西方誕生的新型都市裝置,被譽為是英國最偉大的園丁“的英國景觀設計家 蘭斯洛特·布朗 (Lancelot Brown 1716-1783),他設計了170多個公園,並留下許多仍被使用至今的公園設計法則,如曲折水岸、草地鏡面(在草地上留白不種樹)、自然邊界(盡可能讓人感受不到邊界)、畫景植栽(以高大樹木創造起伏景如畫的種植)等這些原則,英式庭園以荒野自然著稱而與歐陸以藝術裝飾人造為尚的庭園有著明顯對比,這是以創造自然為主的『自然論』所主導的思考。

受到1950年代之後的都市設計觀念影響,將人的活動領域延伸到天空底下,公園設計的思維轉變到了置入各樣人的活動裝置,滿足活動要求的『活動論』,於是在公園中大量出現兒童遊戲空間、舞台、涼亭、溜冰場等,大量的人造物進入到公園中,及至現今多數新建公園的設計仍是以此活動論思維而設計的產物,因而失去了自然的角色。英國的著名環境設計師 Ian L. McHarg在1969年出版《設計結合自然Design with Nature》,從海洋、河谷、森林中生態的觀察,提倡以尊重生態的態度,一反現代主義中唯人獨尊的設計思考,而是以生態的角度思考,城市之中出現真正有利生態繁殖的自然原始『地景』而不是人的『場景』。公園的設計由最早的以創造花園的『自然論』,轉向到以人的活動為主導的『活動論』,進而到最近倡導以尊重自然生態循環為主角的『生態論』,從以人的生活為主角的設計觀逐漸演化到以生態為主角的觀點,縮減了人造舖面以自然材料取代,多樣生態植栽與柔邊界生態水池,回到了荒野自然的思維中,自然永遠是公園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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